廉政中国讯(邓海明)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大多会痛定思痛,且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对于这位来说,他好像是个例外!?
案例回顾
近日,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太行1号旅游公路298公里处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时。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日下午,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53***白色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武某面色微红,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测,呼气棒闪烁红灯,初步判断其饮酒驾车。随后,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3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遂将驾驶人带至武乡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40.9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车。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武某可谓是“屡教不改”。早在2021年1月29日,武某就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一次。此次醉酒驾驶,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俗话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因酒驾受罚本应吸取教训,誓不再犯,可他却仍然心存侥幸,“旧病复发”,又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既然一次惩罚不能让你长记性,那不妨重罚一次。
武乡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猛于虎,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