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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这位人民陪审员出席最高法新闻发布会......
2025-02-2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  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及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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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朱永红参与了此次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她的精彩发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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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红

  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原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妇联主席,现任吴中区老龄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8月被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第一届),2024年全年参审24件。

  她作为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陪审过程中,坚持全程参与,做到庭前阅卷、认真履职。在法庭调查、合议评议等环节,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秉持中立立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长期从事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在相关案件中积极参与庭审调解,努力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问:请您介绍一下,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与法官、合议庭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是否顺畅?人民法院在推动解决“工陪矛盾”方面为陪审员参审履职提供了哪些帮助和保障?

  答:大家好,我叫朱永红,来自江苏苏州,自2022年8月起担任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很荣幸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去年以来,我参审了各类案件29件,在一次次参审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法院对我们陪审员工作的尊重和支持,与法官、合议庭和法院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十分顺畅。

  一是履职基础打得牢。除统一岗前培训外,法院每年都为我们安排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订阅法律类报刊书籍。培训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实务、廉洁教育、审判纪律和庭审礼仪等多个方面。这些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需求,为我们做好陪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参审管理做得实。我所履职的吴中区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法院设有陪审工作办公室,会提前告知我们开庭时间,通知我们提前阅卷。承办法官会事先为我们详细介绍案件情况,讲解审判工作流程和个案相关法律法规,细心为我们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案件讨论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我们的意见建议,不少意见经合议庭讨论后被吸收采纳,这让我觉得很受尊重、很受鼓舞。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我从一开始的不敢发言,逐渐成长为现在的敢于发言、善于发言。特别是我长期在基层从事妇女儿童保护方面工作,可以充分发挥了解社情民意的特长,参与到陪审工作中去。看到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我心中充满了成就感。为实现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有效参审,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候补人民陪审员制度。法院还为我们建立了“一人一档”,存放我们参审的每一个案件的法律文书,陪审工作量清晰可见,管理考评客观公正,既增强了我们的荣誉感,也激发了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服务保障跟得紧。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大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工陪矛盾”有时确实存在。但特别让我感动的是,为解决我们“请假难”的问题,自我接受人大任命后,吴中区法院就专门向我所在单位发函,主动沟通争取支持;在参审前出具《人民陪审员参审告知函》等履职证明材料,为我协调时间到法院参审解除后顾之忧;每年年底还向单位发送感谢信,并定期到单位走访,听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法院定期按标准为我们发放参审补助,并提供交通、餐饮等后勤服务,还为我们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为我们履职增添了保障,大大提升了我们人民陪审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对我而言,人民陪审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代名词,而是人民交给我的一份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人民陪审员,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将更加珍惜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坚持把工作装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为扩大司法领域人民民主、持续提升司法社会公信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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