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驾驶证注销、吊销后,还可以驾驶机动车吗?当然是:不能!如果这样的“失驾”人员再驾车上路,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2月26日下午14时19时,长治潞城区微子镇中队民辅警在李东线路段执勤执法,在对一辆晋D*****的红色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异常慌张,当执勤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潘某说:“驾驶证没有带”,执勤交警又询问其身份证时,潘某说自己记不清楚了。
从其言态举止分析,其中必有蹊跷。经进一步询问,潘某这才交待: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了!
经查,潘某2023年2月25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其属于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查处。
执勤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潘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过期、暂扣等状态,驾驶证持有者已失去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