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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升刑事办案质效
2025-03-2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王彩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积极探索检警协作联动新模式,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升监督素能,形成主动监督新常态。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审查讯问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视听资料等证据,结合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排除非法证据。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出具体要求,让每一位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做到敢监督、善监督。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指引,督促和鼓励检察官主动开展监督。确定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规范、有序、长效运行。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提升监督新成效。坚持“每案必监督”原则,逐案筛查是否存在监督点。检察官办案时对照侦查活动监督事项,重点围绕非法证据、强制措施羁押期限、办案期限等事项进行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以发现侦查人员存在的违法、瑕疵侦查行为为切入点,结合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理解把握新形势下刑事证据收集的新要求。注重发挥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对于发现的侦查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纠正等方式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检警协作,共建互惠多赢新关系。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定期与办案民警沟通交流,逐案查阅案卷、查看办案台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结合以往侦查活动监督的经验和结果,充分发挥侦协办在重大刑事政策落实、重大专项工作推进中的协同作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情形,侦协办定期对落实效果开展专项监督,定期派员额检察官值班,提前介入相关案件,增强检警沟通衔接,确保监督“无死角”,实现监督不重复、不凑数,确保公安机关的采纳率、认同率,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下一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公安机关继续发挥好侦协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理念融合,完善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证据标准,不断深化办案合力、监督合力、协作合力,推动检察监督办案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形成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良性互动,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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