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贺国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14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市工商联组织举办“法护营商 共促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助力“一城两区三门户”建设,服务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东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波主持活动。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市工商联副主席陈晓宙,盐湖区、河津市、闻喜县法院负责人与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调解员代表、商(协)会代表等参加活动。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市工商联组织开展“法护营商共促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
活动中,市中院通报了近两年涉民营企业案件纠纷情况;闻喜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柴正海、运城建工集团总经理王哲波、运城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会长刘鹏围绕涉企法律问题、涉企纠纷化解交流工作经验。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涉企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为“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专家颁发聘书。《备忘录》签署后,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将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先行调解、履约保障、资源整合、培训交流、风险预警、信息反馈七大协作机制,搭建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化平台,以法治“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张东婷强调,要充分认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在先行调解、诉讼服务、执行联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调研反馈,靶向解决发展难题,认真听取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樊利明表示,要不断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当好维护企业权益的“压舱石”,严肃认真纠治涉企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做好困境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排忧解难;要搭好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暖心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以“如我在诉”意识把实质解纷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同为“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专家颁发聘书
张建波在主持活动时表示,市工商联将持续聚焦“两个健康”,深化与市中院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等相关司法举措落地实施,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