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龚读法 林逸航)5月16日,浙江有关部门告诉记者,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共享电动车可是“五一”假期市民游客的“出行神器”,解决了城乡日常出行最后3至10公里。价格低、快捷等优点成了许多人的“心头好”。今年,浙江多个城市就共享电动车发展进行了政策调整。据业内专家表示,当前,国内众多城市引入共享电动车,拓展了公共交通服务半径,但考虑到行驶安全、车辆停放、电池安全等问题,不同城市对此态度不一。那么共享电动车在浙江发展情况究竟如何?两个轮子上的便利又将牵涉哪些社会治理问题?浙江如何在这些问题求得优解?
曾在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当地道路交通、公众出行等因素,制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投放政策,明确允许投放范围、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就政策层面,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仍处于模糊阶段,尚未达成共识。再加上,直到现在,共享电动车实际使用过程中,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难免顾虑大量投放后会给公共管理带来负担。
同时,放眼省外,全国多地也采取了不鼓励、不发展态度。临近的上海曾表示基于城市发展规划、综合交通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的考虑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并将引导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车逐步退出。齐齐哈尔因低温期长等因素未发展,郑州不允许市区三环内投放共享电动车。经过近年来社会发展,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曾表示“暂不发展”的南京,今年提出鼓励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同城市,共享电动车发展冷热不均。据杭州市城管局2023年6月发布的信息显示:2021年6月,杭州在滨江、钱塘、余杭开展共享电动车试点工作,稳步增量投放;据统计,2023年以来,共享电动车日均周转4.47次/辆,日活跃率89%,远高于共享单车数据。记者从多家运营企业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浙江多个城市仅允许郊区县投放共享电动车,宁波、嘉兴等城市则允许在主城区进行投放,这取决于不同城市发展策略和准入态度。
今年,浙江多个城市就共享电动车发展有新动作。宁波正计划实施新一轮共享电动车保有量测算,了解行业底数、市民出行需求及运营车辆发展体量,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在保障出行安全方面,嘉兴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在全省首创“摘盔断电”“防载靠背”等措施,并于今年起计划进行技术升级,探索智能化识别使用者是否扣好头盔扣子,降低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