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高璇 张利康)接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吕市监函【2024】164号文件后,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用四表”计量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民用四表”(水表、燃气表、电表和热能表)安装使用管理单位对在用(已安装)的“民用四表”是否存在未经法定检定机构首次检定、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检定合格标签、安装使用不合格“民用四表”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了“民用四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深入“民用四表”销售使用单位,对在用“民用四表”是否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安装使用;是否使用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的“民用四表”;是否存在利用“民用四表”进行计量作弊行为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督促各单位要履行企业计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民用四表”登记造册,实行首次检定、到期更换、信息备案等,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在用“民用四表”计量准确可靠。要求各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排查整治。
此次检查采取调查摸底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对兴县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的前期调查,摸清当前全县“民用四表”的安装数量和首次检定数量,建立并完善“民用四表”强制检定管理档案。重点检查在用“民用四表”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合格证”、是否经过首次检定、是否有检验合格标签、是否存在利用“民用四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单位缺乏对“民用四表”的首检意识,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此次兴县“民用四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确保了“民用四表”计量准确可靠,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民用四表”时,要注意选择有出厂和首检合格证明、标识齐全的产品,避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带来的损失和安全隐患。
下一步,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民用四表”计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检查“民用四表”相关单位6家,发现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的有6家,未配备计量管理人员的有1家,未对安装使用的民用“四表”产品信息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有6家。通过检查,为今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保障民生权益打下了坚实的计量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