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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安委办印发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2025-01-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日前,临汾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提醒函》指出,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提醒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超前研判,针对性制定专项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全员岗位“四方”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一线、传导到人头,严防盲区漏洞,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继续保持严查严管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对前期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导致发生事故。特别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

  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煤矿“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事故查处,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并逐级约谈相关地方政府以及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随时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雾霾、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加强风险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要督促各行业领域结合岁末年初季节特点,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提示提醒,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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