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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说纪】深挖“清水衙门”的“微腐败”
2024-02-2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蝇贪蚁腐”大多出没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对啃食群众获得感的问题严格监督、精准施治,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实践中,我们深挖细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微腐败”治理,织密基层监督网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去年查处的区城乡建设档案室原馆员朱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便是其中之一。

  朱某案的查处,源于一次举报。有群众反映朱某在办理档案查询业务时,以“优盘费”“加班费”“跑腿费”名义索要500元现金。经外围走访,我们发现,作为档案室馆员的朱某,看似身处“清水衙门”“冷门岗位”,实则在城乡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审核验收上握有一定实权。随后调查也从朱某的银行流水中发现了端倪:其有多笔资金收入来源于多个不同账户。经过比对,这些账户正与其经办的档案审核业务中的管理服务对象一一对应。有了这一发现,调查组随即找到朱某进行谈话。面对证据,朱某的心理防线很快被突破,并对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档案编制企业在承揽业务、通过档案审核验收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企业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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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推动以案促治,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图为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区城乡建设档案室了解工程竣工档案接收情况。吴佳民/摄

  朱某案所涉金额虽“微”,但反映出“贪”的心理,这种作风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调查发现,朱某对经手的几乎所有档案验收项目都要“伸手”,面对前来查阅档案的群众,也要想尽办法捞点好处。如果对这种“微腐败”纵容姑息,久而久之就会产生“破窗效应”。2023年5月,金山区纪委监委对朱某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8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蝇贪蚁腐”往往容易成群结队,在办理朱某案的同时,我们并没有就事论事,而是坚持以案看“风”、以“风”挖案,顺藤摸瓜进一步深挖线索,发现区城乡建设档案室另有多名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

  朱某等人的腐败问题,既反映了党员干部个人律己不严,也折射出所在单位监督管理的缺位。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在档案受理、资料审查、平台操作等关键环节设立AB岗,并加强人员轮岗;完善群众“进一个门、问一次事、一次性办结”的工作机制,公开具体项目人员有关信息,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将城建档案管理各个环节置于阳光下,减少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的空间。

  近些年,随着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推进,明目张胆索要“好处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大为减少,但并未根绝。鉴于“蚊蝇之贪”式的“微腐败”具有一定隐蔽性,我们进一步织密基层监督网络,统筹使用区、街镇和村居三级监督力量,探索建立健全“区统筹抓街镇促村居”工作机制,在村居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哨”,不断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我们还将监督关口前移,为8071名基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动态掌握他们的履职用权情况。在延伸拓展监督网络的基础上,我们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小微工程等领域,对2021年以来涉及基层“微腐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起底线索173件,立案79件81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3次,推动整改问题56个。

  群众身边腐败虽小但危害尤大,只有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推动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治理,靶向纠治突出问题,才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04期,作者:上海市金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沈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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