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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检察:文身不是青春的印记
2024-05-2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  杨晓)“为什么会文这个在身上啊?”“因为很酷,青春总该留下点什么......”

  2024年3月,晋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两卡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其文在手指上的文身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据未成年人周某所说,他有个同学曾在文身店当学徒,自己和身边的朋友都觉得很酷,很多人都有文身。

  当代社会审美多元包容,成年人将文身作为表达个性的方式,无可厚非。然而,未成年人盲目跟风文身,却存在诸多隐患和风险,比如工作选择受限、增加疾病风险等。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针对文身问题,不能放任未成年人完全权利自主,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必要的举措,也是起码的底线。

  经该院检察官走访调查,很多文身店均没有在显著位置粘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警示标识,还有部分商家无资质提供文身清洗服务,甚至还有超经营范围开展文身服务等问题,加之行业行政部门对其缺乏监管,这些都为有纹身意愿的未成年人大开方便之门。因此,沁水县检察院立即行动,就发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梳理了辖区内文身店存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职责,建立台账,商讨解决方案。先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文身、纹绣店逐一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约谈责任人、发放宣传手册等举措引导文身店经营者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整改结束后,沁水县检察院仍持续关注治理成效,细致开展“回头看”工作,确认辖区每一家文身店均在醒目位置粘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标语,并做好正规完备的文身信息登记。为进一步转变青少年的文身风气,该院未检部门还深入各中学、小学,从案例普法、文身对个人自身发展及就业的影响等角度为同学们讲述文身的危害,并推动学校加强相关课程设置,引导全县师生及家长,共同形成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的社会氛围。

  青春的印记可以是教室、食堂、家里三点一线的生活,可以是球场上肆意挥洒的汗水,可以是对某道题的争论不休,也可以是意气风发的豪言壮语,但绝不应该是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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