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医疗保障工作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晋中市医保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市委“156”战略举措,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力做好医保待遇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DIP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经办等各项工作,推动医疗保障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确保全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管好医保基金“大池子”,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医保局立足监管职能,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医保基金监管,切实守好、管好群众“救命钱”,促进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强化“不敢骗”的震慑——市、县两级医保部门立足本职,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措施,以“超常规”的举措,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各类欺诈骗保案件。
织紧“不能骗”的笼子——全面落实《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由医保、卫健、公安、第三方机构、医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级专项核查组,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查验;市局党组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合作单位座谈会,全面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
倡导“不想骗”的自觉——充分利用多渠道、多平台,加大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培训常态化。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对五家市直公立医院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以约谈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汲取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市医保局紧扣医保职能,紧盯重点人群,强化服务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在参保缴费、分类救助、政策宣传等方面发力,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成果。
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参保困难群体应资尽资。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按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特困人口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8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省内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坚持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重点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支付,起付线至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对经三重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给予倾斜救助,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利益。
围绕做好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7月30日召开全市医保系统2023年度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查找短板不足、推动整改提升,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在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晋中市持续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预警和帮扶政策的督导落实、重点人群监测等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有力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8月8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医保重点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业务能力,强化了自律意识,增强了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医疗保障水平是民生幸福的重要‘标杆’。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医保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基金监管、优化经办服务,真正把暖心的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赵润来表示。(来源:晋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