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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灵石县:党建引领“幸福小院”建设 探索养老助老新途径
2024-08-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李长贵  石磊晋中灵石县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乡村留守老人就餐难题,以幸福小院为载体,用小院子托起大民生,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助老新路径。截至目前,全县建设投运区域性养老中心3个、日间照料中心75个、幸福小院76个,初步形成了“区域性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让老人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

  党建引领,党员服务,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领导主抓,提供“大服务”

  县委、县政府深入谋划,系统施策,全面铺开“百村万户”幸福养老工程,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委书记、县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多部门联合深度调研,持续把养老服务做深做实。截至目前,全县养老服务覆盖151个行政村,占比79%;覆盖6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万人,占比73%,特别是梁家墕、王禹、坛镇、交口等偏远乡镇,已经实现养老服务行政村100%覆盖。

  干部坐班,提供“小服务”

  坚持把“幸福小院”打造成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的主阵地,推动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主干每周与老人同桌吃饭至少2次,利用就餐间隙、饭后闲聊时间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干部坐班”累计化解5起村民矛盾纠纷。

  党员志愿,提供“微服务”

  以“幸福小院”为载体,积极搭建党员志愿服务提供平台,鼓励村级党组织以“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定期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志愿者等群体在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开展公共服务。截至目前,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0余次,解决群众诉求95件。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活动阵地共建共享

  牢固树立“轻建设、重服务”理念,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闲置村集体设施打造“幸福小院”,有效缩减建设周期,节省资金投入,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幸福小院”共建共享。目前,76个幸福小院全部为村级旧房改造而来,平均建设周期一个半月,平均改建费用4万元,较以往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费用降低60%、工期缩短半年以上。

  民主自治充分落实

  坚持众人议、商量办,从建设到运营都全过程征求群众意见,就餐年龄、日常运营、饭菜价格等事项全部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让群众的事群众参与办、群众说了算。如针对饭菜价格,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差异化定价,普遍执行“个人支出早晚餐1元、午餐2元”标准。

  集体资金强化保障

  探索20%的村级集体可用资金用于农村养老场所,持续助力村级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同时,倡导全县主体煤矿企业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助老爱老精神,与经济困难乡镇幸福养老场所结对帮扶,在“个人出、政府补、乡村筹”的基础上仍有不足部分予以扶持,确保养老场所能够持续运行,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政策红利。

  工作互促、一体推进,解决“怎么干好”的问题

  坚持通过党建工作与“幸福小院”建设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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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党员有了“新归宿”

  通过将“幸福小院”建设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效衔接,引导流动党员利用节假日返乡间隙深入“幸福小院”开展“拉家常”式座谈,让流动党员感受乡村变化,助力乡村发展,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党员教育有了“新阵地”

  通过将“幸福小院”纳入全县“11138”党员教育阵地体系,并入“基层治理”观摩路径,为基层党员教育提供新平台。截至目前,已利用“幸福小院”开展观摩3次,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员对标找差,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同时,结合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利用“幸福小院”搭建村级后备力量锻炼培养平台,持续加强后备力量实践锻炼。

  基层工作有了“新助力”

  通过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栏、村规民约进“幸福小院”,实现村务公开事项、“小微权力运行”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在幸福养老场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助推基层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鼓励各村小院参照市场价对驻村工作干部、机关下乡工作人员以及在村工作或生活单不符合年龄条件等不在服务范围的人员开放就餐服务,进一步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就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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