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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N”人才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2024-09-0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    9月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1+N”人才政策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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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骞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起草了山西省“1+N”人才政策,对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山西省“1+N”人才政策有关内容,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于鹏飞;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省科技厅副厅长牛青山;省人社厅副厅长师广卫。

  请他们深入解读有关政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作介绍。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西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山西省制定出台“1+N”人才政策体系的背景、意义、总体考虑等相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了我们党对人才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战略新定位,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重大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省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对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育机制不断健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了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中央要求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山西省人才工作在思想观念、政策支持、管理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

  按照省委书记、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登杰同志的指示批示,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赴省内外进行考察调研,分领域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深入研究山西省人才工作规律特点、短板弱项和实际需求,经综合研判、反复修改,起草了“1+N”人才政策。起草过程中,唐登杰书记听取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金湘军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立杰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逐条研究修改。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部署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当前山西省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山西人才工作,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考虑

  “1+N”人才政策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二是突出山西特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任务,抢抓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机遇,构建新时代山西人才工作“四梁八柱”,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人才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影、有感有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谋划实施一系列人才项目、重大活动和改革举措。比如,针对原来“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支持范围过于宽泛、支持事项过于繁杂、程序过于笼统等问题,对有关规定进行完善。四是突出结果导向。注重务实管用,大胆改革破题,确保政策措施科学精准、可操作、能落地。比如,柔性引才政策坚持“以工作实绩论英雄”的导向,对人才每年来晋工作时间不做量化要求,主要依据在晋工作成果提供有关待遇。

  “1+N”的“1”是《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人才政策体系中牵头管总的文件,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山西省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全省人才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政策依据。

  “N”是作为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这次首批推出了10项,涵盖了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其中,新修订的《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出台的《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关于统筹省级人才项目及资金的工作规程》,这4项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人才、抓产业先要抓人才”的要求,具体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晋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山西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这4项政策,主要是瞄准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和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发现、选拔、培养机制。

  《山西省柔性引才工作实施办法》和修订的《山西省“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这2项政策,主要是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提供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制度支撑。

  后续我们还将制定出台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办法及服务事项清单等配套政策。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下面,我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实施意见》共5部分22项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出到2029年、2035年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改革人才使用制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等6条举措,进一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着力解决人才发展和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授权松绑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三部分,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出精准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加快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储备青年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卓越工程师、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引进人才支持保障力度、实施三晋英才计划等7条举措,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

  第四部分,强化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平台建设、支持区域特色平台建设、支持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等5条举措,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第五部分,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压实人才工作责任、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人才政策落实机制、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等4条举措,更好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持续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1+N”人才政策的出台,充分表明了山西省委、省政府重视人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做好人才工作的决心与魄力。我们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加大对山西“1+N”人才政策体系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山西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制定、陆续发布配套专项政策,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还将依托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举办“能源革命十年‘智汇山西’院士专家论坛”,赴北京、西安、东北地区等举办人才宣介活动,持续打造“人到山西好风光”等品牌,大力宣传山西高质量发展的光明前景,大力宣传山西各行业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也敬请新闻媒体予以关注。

  新华社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作出了哪些新措施?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于鹏飞:

  《实施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对当前存在的老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着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在改革人才管理制度方面: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博士等进人手续实行“承诺制、容缺审、限时办”,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备案。新引进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范围内的人才,可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不受员额限制。

  二是在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方面: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定特殊人才认定办法。推动国有企业建立职务层级、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并行贯通的晋升通道。试点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工作履历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待遇兑现的主要依据。

  三是在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方面:最大限度调动各类人才创新积极性,尊重人才创新自主权。省级人才计划为人才发放的人才奖励金作为省政府颁发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创新创业经费、团队建设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提高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标准,省财政根据奖励标准足额安排预算。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设立“伯乐奖”,对荐才引才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是在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方面:坚持以项目为牵引、以贡献为导向的原则,支持各类用人主体柔性引进人才。加强市场化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出榜、中介揭榜、政府奖补”引才机制。探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带事业编制身份进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由企业负责其相关薪酬待遇。聚焦公共服务、特优农业、农村电商等乡村人才需求,推行“组团式”人才帮扶。支持各市编制医疗、考古等重点领域县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进行考核招聘。

  五是在改革人才使用制度方面:坚持为人才松绑,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持续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支持高校、公立医院单独设置科研岗位,其从业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可按照正高比例不高于副高的原则,自主确定专业技术正高级与副高级岗位具体数量。

  六是在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向科研院所、企业等延伸。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提高成果转化效能。

  山西日报记者:

  请问在“1+N”人才政策中,山西围绕产业创新出台了哪些人才政策举措?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于鹏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此,我们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进一步强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人才赋能工程。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三张清单”,深入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合作高校等设立“山西省招才工作站”,选聘“招才顾问”。不具备为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单位,可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出台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年可按规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省级“人才绿卡”服务。

  二是实施“晋创谷”人才汇聚行动。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推动省市人才计划对入驻单位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科技金融、运营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支持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省财政在科技成果落户转化市支持基础上给予奖励,奖励资金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三是实施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行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省市每年从高校选派一批工科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或“企业科技特派员”,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和研发,享受当地柔性引才待遇。每年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支持高校选派的入企工科教师申报参评工程系列职称。推动中央驻晋科研院所与省内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

  四是实施省管企业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工程。推动省管企业与省内高校共建创新平台,逐步提高省管企业国家级创新平台科研人员中博士占比。完善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引进招聘程序,单列设置特聘岗位,不受员额限制。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项目资助、成果奖励、安家费、生活补助等。

  五是支持开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企业奖励。支持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特色产业学院,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逐步实现省级重点产业链、专业镇全覆盖。

  六是提升人才金融服务水平。创新人才“投、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依托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天使、种子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金融专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等多项支持。

  中新社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请问山西省在加强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培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

  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础性人才,自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卓越工程师,对山西省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山西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对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加强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培养作出安排。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培养工作。具体举措有三个方面:

  一是夯实一个基础。即夯实“工程教育”这个基础,即以“新工科”理念为指引,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提高理工科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托高等教育“百亿工程”,聚焦山西省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升级改造一批传统专业,布局新建一批新兴急需学科专业,推出一批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组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力争使高校新兴、应用型本科专业占比达到67%以上,实现对山西省重大战略、重要产业、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二是调动好两个积极性。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需要在工程实践中培养,必须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高校方面,要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学院”,打破工程人才培养“学科化、院系制”的传统组织模式,积极探索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教育培养实体化平台的新形式、新范式。企业方面,要配合高校建设一批重在提升工程硕博士工程实践能力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聚焦产业一线真问题,凝练实践创新真项目,汇聚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导师,让工程硕博士在真实场景中开展系统的科研训练。

  三是建好三个机制。就是要探索形成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联合培养协同育人机制。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需要前移企业培养环节,高校要同企业一起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联合培养服务保障机制。企业要为在企实践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科研和实践条件,并为学生安全提供保障。相关高校和企业要建立“山西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保障全省工程硕博士培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转段接续培育衔接机制。在企工作的工程硕博士毕业生是卓越工程师的重点培育对象,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其入企工作后的传帮带接续培养力度,优先支持其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级各类科技研发计划和企业攻关项目,在实战中锻造本领、走向卓越。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培养工作,为山西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工程人才。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请问山西省在加强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科技厅副厅长牛青山: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为了提升高水平科技人才培养和集聚能力,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强化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3方面措施。

  一是精准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动态建立省内顶尖科技人才名单,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后备人才。通过定向委托、“一事一议”等方式支持顶尖科技人才领衔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省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科技交流合作专项。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非共识科研项目经推荐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立项。健全顶尖科技人才负责制,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使顶尖科技人才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使用、创新资源流动共享等方面享有资源调度权,在项目研究方案、技术开发路线方面享有自主决策权,支持顶尖科技人才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

  二是加快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课题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奖励。科技创新平台使用非财政资金渠道自主立项管理的5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备案后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于科技领军人才申报的省级“揭榜挂帅”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立项。

  三是大力储备青年科技人才。对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设站单位建站补助,适当提高省财政对新进站全职博士后生活补助标准,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视为省级项目。增加省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数量,省财政分别给予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自选课题科研经费,按照不低于20%的立项率,将其自选课题纳入省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持续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简化科研项目验收流程,精简验收材料,统一验收标准。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不断创新科技人才培养与使用体制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强化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落实落地,大力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山西省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人才支撑。

  黄河新闻网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请谈一谈山西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省人社厅副厅长师广卫: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技能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着力培养造就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省人社厅将会同相关单位,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体系,抓好三个环节”的思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一个目标,就是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具体来讲,分近、中、远三期目标,近期目标,到今年年底山西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3.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1.5%;中期目标,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远期目标,在追求数量的同时,更要把高技能人才的质量作为关键核心,通过多方协作、持续用力,到2035年,山西省高技能人才数量、质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健全两个体系,一要健全培养体系。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针对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培养更多技术技能骨干。二要健全评价体系。不断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以推行“新八级工”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抓手,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实现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与使用和待遇相衔接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抓好三个环节,就是要把好的政策、有力的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一要抓好使用环节。科学设置岗位使用机制,支持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历练,管理班组、带徒传技,甚至是参与生产决策、技术革新;合理建立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让高技能人才的价值在使用过程中得到体现。二要抓好激励环节。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注重发挥激励环节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青年人坚定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储备更多后备力量。三要抓好保障环节。充分发挥党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优势,将高技能人才列入省级人才计划予以支持;用好用足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以《行动计划》的出台为抓手,以山西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为契机,推动各项举措精准落地落实,为山西省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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