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林琪梅)有限空间作业,一直是困扰安全施工领域的大难题,存在着中毒、缺氧窒息、火灾爆炸、淹溺、触电、灼烫、坍塌等等众多安全风险。因此,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将事故防患于未然,显得尤其重要。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厦门某有限公司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擅自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某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进入球磨罐进行维修作业前,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擅自作业,其行为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人民币2.9万元罚款,对作业主管人员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据统计,厦门市2012年以来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16起,死亡26人、伤1人,教训十分深刻。其中,企业安全意识不强,作业前未全面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未及时清理有限空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是主要原因。 因此,企业必须强化风险认知,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全面强化“空间有限、风险无限”意识,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