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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研学游的这些坑,你遇到过吗?
2023-07-11来源:央视网编辑:小编

  央视网消息(记者/杨绎霏):暑期来临,旅游热度只增不减。其中,研学游成为许多家长与孩子的选择。数据显示,我国研学旅行人数逐年递增,2022年已突破600万人次,达历史新高。

  研学市场逐步走热,却也埋坑无数。同样地点、同样时长的研学项目,在平台上费用多则过万、少则几千,项目定价十分随意;名校参观类的研学项目售价高昂,学生亲临现场才发现只是与名校校门合影,实际体验与介绍内容严重不符;旅行途中的讲解人员简单背几套词就能上岗,资质不足令人担忧;更有甚者,在旅行协议中要求学生风险自负……

  这些乱象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峰接受了央视网《新闻+》记者的采访。

  画中画

  《新闻+》记者:同样地点、同样市场的研学项目却定价不一,研学项目如何定价才合理?

  王峰:研学游目前主要还是实行市场的调节价,也就是通过市场供需确定价格的机制,基本上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进行自主定价。虽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价标准,但研学机构必须遵守我国《价格法》《旅游法》《广告法》。这就要求相关机构在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中,应注明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不能任意收取未标明价格的费用,也不能进行价格歧视。

  明码标价不等于随意定价。同样的研学项目,同样的研学目的地,却针对不同消费者给出不同价格,这种情况必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旅行社、旅游企业应合理测算自己的运营成本,将收费控制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新闻+》记者:旅行途中的讲解人员“无证上岗”,甚至不做讲解,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资质要求?

  王峰:对于旅行社和旅游企业组织的研学旅行而言,按照我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担任导游应当具有导游证,担任领队也应当具备一定条件。

  研学游属于旅游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导游人员如果没有持导游证上岗,领队也不具备领队的相关条件,旅游局可以依法责令旅行社进行改正,并且相关部门也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还可以将该旅行社或旅游企业相关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新闻+》记者:部分研学旅行协议要求学生自负危险后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王峰:目前研学游的主要参与人群是未成年人。我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研学旅行的对象已扩大至大学生、成年人甚至老年人群体,他们的安全也应受到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也有明确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部分旅行社、研学游的组织者订立的这种免责条款,属格式条款。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旦这种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可以依据《民法典》主张合同条款无效。

  如果真的不幸发生意外,研学游的负责人,包括执行研学游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员都有相应责任,学生家长可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如果发生严重意外,相关责任人员涉及违法违规,可能涉及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按照我国《刑法》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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