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精神内涵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1月9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娄检课堂”(第十讲),特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四级主任科员叶俊生为全体干警授课。
课上,叶俊生以《压实责任有问必录持续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为题,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核心内容、注意事项、核查处理等方面展开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系统地解读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填报人员范围、应填报的内容、需填报情形及无需填报情形等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并就如何更好地落实“三个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筑牢了全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
干警们纷纷表示,“三个规定”既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护身符”,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在日后的工作中,一定将把“三个规定”的要求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到办案过程中,全面提升履职履责能力,书写好娄烦检察工作新篇章。
近年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结合工作实际,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推动填报“三个规定”由被动填报向主动填报转变,切实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抓实“三个规定”各项工作任务,再深入学习、再细化措施、再狠抓落实,让“三个规定”成为司法办案的纪律红线,让落实“三个规定”成为检察干警的行动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