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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侯马市检察院以“检察之为”传递法治温暖
2023-02-0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追求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去年以来,临汾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以“能动履职司法,提质增效检察”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为契机,坚持“最大救助、主动救助、优先救助”的原则,突破以往“一救了之,再无后续;独自发力,独自救助;单一救助,金钱帮扶”的救助困局,构建多元救助体系,依法开展司法救助,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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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困难家庭传递一份信念

  “要是没有得到救助,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生活了,党的政策就是好,感谢党,感谢检察院!”收到4.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因案致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王女士握住检察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2017年的一天,王女士驾驶电动三轮车送两个女儿上学,被无证驾驶的王某华驾车撞伤。王女士构成轻微伤,大女儿构成轻伤一级,二女儿构成重伤二级。

  了解到此救助线索后,该院迅速指派司法救助专班干警调查走访,发现二女儿因交通事故造成急性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左侧额颞顶颅骨缺损,至今智力受损、丧失言语功能和行动能力,后续医治费用高、需专人照顾;大女儿正上大学,高昂的学费、住宿费给家里造成很大负担;王女士虽受轻微伤,但与丈夫全天照顾二女儿,还要照顾家中两位老人,在特困时仅能依靠村委会提供的几百元渡难关,而被告人王某华却一直未予赔偿。

  经审查,王女士等四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系重点救助对象。该院不仅决定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更制定了个性化帮扶计划,主动对接所在村委会为王女士夫妇二人申请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给予其固定工作兜底,确保维持基本生活;及时联系所在村委会、乡政府为大女儿开具贫困生活证明,协助其顺利申请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同时联合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侯马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持续关注其将来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根据本人意愿帮扶她尽快独立就业;坚持定期开展救助回访工作,联合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登门慰问,了解二女儿生活和医疗情况,给予孩子爱的关怀,帮助她消除心理阴霾,重拾对生活的希望。一系列暖心之举,做到了“输血”与“造血”同步,“急救”与“长助”同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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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困难老人传递一丝温暖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暖心工程’,我院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构建‘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双向衔接机制,能动履职为申请人解燃眉之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说到。

  救助申请人韩大爷与老伴抚养子女四人,帮助其成家立业,二人现年老多病,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病每年花费药费5000元以上,除去国家发的每月200多元养老补助金和村里每年发的400多元地租金外,并无其他经济来源,迫切需要子女照顾日常生活起居,提供生活费和医药费。然而,大儿子拒绝赡养父母;二儿子已去世,二儿媳以无赡养义务为由拒绝照顾老人,更提出让老人搬离现居房屋;两个嫁入外村的女儿虽愿意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但因生活窘迫无力支付赡养费。

  万般无奈之下,韩大爷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的申请,希望三个子女分担赡养费。了解到情况后,该院及时介入并审查,认为两位老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子女应当承担对其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赡养义务,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韩大爷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官全程参与诉前调解,通过反复的释法说理与亲情修复,三个子女最终与韩大爷达成和解协议,三人每月分别向父母支付赡养费500元,二儿媳为老人提供养老居所直至老人逝世之日止。判决虽有了结果,但三个子女却并未如期履行调解内容,韩大爷也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眼下两位老人并无积蓄,加上疾病缠身,无法先行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生活异常困难。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上门到韩大爷家中和他所居住的村镇进行调查,与村干部就他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并为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第一时间将1万元司法救助款送至老人手中,让韩大爷老两口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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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困难妇女传递一缕阳光

  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也是该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院通过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济解困”功能,不断加大检察环节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营造社会各方关心关注困难妇女的浓厚氛围,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八年前,救助申请人许阿姨的女儿因与女婿发生口角,在争斗中意外身亡,女婿被判入狱服刑。许阿姨的儿子因妹妹突然去世备受打击,突发脑梗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六年前,许阿姨的丈夫病逝,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两年前,许阿姨缠绵病榻的儿子又因病去世。生活的不断磋磨、亲人的相继离世,使许阿姨的身心承受了致命的打击,多次住院治疗,常年靠药物维持。虽然她现在与儿媳共同生活,但是儿媳因生活的重担、谋生的不易、丧偶的苦闷也有了身体上的病痛,常年服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庭生活十分困顿。

  该院经审查认为,许阿姨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重点救助对象,立即联合侯马市妇联开展综合帮扶、共同救助。该院司法救助工作组指派专人手把手教许阿姨书写救助申请书,帮助其收集线索材料,着力简化救助资金审批程序,安排专人跟进督促,使许阿姨顺利申请到这笔司法救助金;与妇联定期沟通会商,共同帮助许阿姨联系医院治疗疾病,并针对其心理创伤,联系专业人员开展了精准心理疏导,对她生活中遇到的大小困难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份来自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关怀,温暖并坚定了许阿姨和家人好好生活的信心。

  2022年12月13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彦宣布对王某等33人作出的司法救助决定,向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这是检察干警能动履职的硕果,也是检察机关筑牢司法初心,厚植为民情怀的缩影。获得救助的当事人纷纷表达感激之情,表示一定会以阳光心态面对生活,充分利用好救助金,坚强度过生活的难关。

  民生无小事,救助暖人心。临汾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案件情况为基础,以群众困难为关切,以群众需求为依归,以持续效应为追求,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对接社会救助、法律援助,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真正做到检察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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