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在山西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太原迎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同堂培训。
培训过程中,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华围绕开展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讲述;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于海针对《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案指引》进行详细讲解;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副处长韩冰通报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当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副处长成永真解读了《山西省假释案件办案指引》。法检司监通过业务交流,共同研究完善相关问题,推动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开展。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有助于法检司监统一司法办案理念,统一事实证据的认定标准,统一法律政策理解和适用,实现办案、监管、监督的共同提升,为协同做好刑事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迎泽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培训活动的实效落实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加强对“减假暂”的监督检察,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贡献迎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