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临汾乡宁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袭警、辱警和扰警等行为,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职,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近日,乡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侮警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处理。
3月16日,乡宁县公安局昌宁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抖音平台发布侮辱执法人员的言论。
经查,3月15日,乡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刘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执勤民警予以查处。随后,刘某因对民警的处罚不满,便通过抖音平台发布侮辱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自己在网上散播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乡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一盔一带”看似不起眼,对于交通安全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关键时候安全头盔能够保护生命。公安交警部门本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守护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广大驾驶人员、交通参与者要将“安全出行”的理念牢记于心,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养成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同时,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底线,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恶意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辱警、袭警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