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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其果!临汾洪洞一男子不满处罚发抖音辱骂交警被拘留​
2023-03-2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临汾洪洞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袭警、辱警和扰警等行为,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职,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3月22日,洪洞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公然辱警案件,违法行为人梁某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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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甘亭镇梁某因不满交警对其作出的违章处罚,通过其抖音账号公然辱骂交警,网安大队民警立即与督察大队联合开展调查取证。经询问,梁某某对自己在网上公然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法律小课堂

  辱骂执法警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友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诉求,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威胁、侮辱民警、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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