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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清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繁简分流 实现“快办精办专办”同步发力提质效
2023-05-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  清丰县检察院顺应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新特点,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着力节约司法资源,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由26天下降至11天,其他质效再优化在提升。

  一、创新思维,建章立制。该院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两高”《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检委会、院务会,研究制定贯彻措施。结合办案实际,提出“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难案专办”理念,研究制定《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意见》《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试行)》及《繁简分流分类标准》等相关文件,为推进“繁简分流”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二、完善程序,集约办案。一是明确“简案”范围。结合办案实践,将适用认罪认罚且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类型的案件,列为“简案”范围。二是制定操作规范。按照细化、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研究制作《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流程图》并上墙,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便于熟读铭记、规范办案、严格司法。三是创新办案方式。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案件,采用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化形式,统一制作法律文书。主动与法院沟通,对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简案,同步调配司法资源,坚持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加快办案节奏,确保简案5日内审结。

  三、优化配置,加强协作。一是团队运作。结合检察官业务能力、办案特点、繁简案件类型等情形,设置“简案组”和“繁案组”两个办案团队,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带队集中办理简单案件,其余员额检察官集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二是提前分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作用,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派驻检察官先行审核,对简案范围的案件标注“简案”后移送。同时,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前移监督关口,督促补足补强证据,缩减受案后审结周期,防止诉讼程序回流。三是介入调解。积极运用轻微刑事案件检法调对接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3日内移送调解委员会调解,力求使矛盾化解在初始环节。同时对适用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充分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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