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11月17日13时23分,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霍州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辛置一处里湾沟开展冬季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发现该驾驶人身上传来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对该驾驶人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予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及相应的处理。
案例二:11月17日14时35分,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霍州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开展冬季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发现该驾驶人身上传来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对该驾驶人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予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及相应的处理。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0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0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提示各位驾驶人:人醒≠酒醒!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酒精就“去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