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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访成为群众“信任之访”
2023-12-0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昨天大娘又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老人出来一趟太不容易了,案件不能再拖了,今天我们大家好好看看还能有什么办法帮助大娘……”

  “辖区内那个邻里纠纷案,大家看看如何做好调解工作。”……

  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长治沁源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围坐在一起,开始了讨论。提前的十分钟对他们来说,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沟通以及实现集思广益的宝贵时间。这样的习惯,在沁源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一直保持着。

  近年来,沁源县检察院秉持凡事要替信访人着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替信访人出主意、想办法的原则,持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探索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化解基层矛盾,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信访真正成为了群众的“信任之访”。

  领导包案聚焦点破难点

  “积案迟迟不能化解,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沁源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进军对于信访积案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化解一起长达30年的信访积案中,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依法调取了相关案卷。经审查发现,因原侦查机关在办理此案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谭某英、谭某龙背负了莫须有的罪名,其精神遭受重大打击,不得已走上了信访之路,并要求国家给予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于立法缺失,且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财产赔偿,如何计算成为本案办理中的焦点、难点所在。在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后,该院将赔偿申请人的律师引入到赔偿的执行环节,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赔偿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多次交换意见,最终作出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金、交通食宿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2.7万余元的赔偿决定。同时,针对9名赔偿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和诉求,逐一耐心疏导,充分协商,最终按照申请人在案件中经济、精神支出,协商划分比例,将90余万元的赔偿款顺利发放到相关赔偿申请人手中,细致入微的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签订了息诉罢访书。

  谭某英、谭某龙的案件,是沁源县检察院对待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重复信访案件,他们充分发挥领导包案“头雁效应”,按照“一案、一策、一包案领导、一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分析信访风险级别,确定工作预案和化解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零距离”解愁化怨

  “我非常后悔,不该一时冲动打伤人,我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但数额太高,实在没能力赔偿这么多,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一场听证会刚刚开始,犯罪嫌疑人赵某便真诚悔过。

  原来,赵某与被害人因工作琐事发生厮打,赵某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案发后,针对双方矛盾未能化解这一情况,检察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该案未能刑事和解。

  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如何让被害人打开心结,释法说理显得尤为重要。“赵某是否有前科”“平时表现怎么样”“厮打双方是否都存在过错”……听证会罢,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同意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不起诉处理。

  一场听证带来一次新生。近年来,沁源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剂良药”,对重复信访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开展听证,运用群众语言、鲜活案例、化解策略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

  司法救助解难题

  “你们坚持公平正义,坚守为民情怀,办案法理公正,情理暖人,深深感动了我们全家人……”这些话出自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申请人女儿的一封感谢信。信中的故事,要从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说起。

  王某和王某国被雇佣到牛某顺家翻修房子。一日,牛某顺和王某国将二楼拆下的铁质暖气片推到一楼院内时疏于观察,将正在一楼干活的王某砸伤,王某因长期救治无效死亡。沁源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了解线索后,第一时间深入案发地进行走访,得知案发前被害人王某一家系低保户,妻子孙某平无业,两个儿子正在上学,女儿刚刚大学毕业,被害人王某是唯一劳动力,从受伤到死亡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巨额的外债。被告人家庭困难,在赔偿1万余元后,再无力支付、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何帮当事人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随即开始走访调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人孙某平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随后,该院还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妇联等单位,向孙某平提供公益岗前培训,为其女儿提供就业岗位,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救助,并将其纳入县妇联帮扶范围。

  近年来,沁源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充分依托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特殊的贫困群众进行多元救助,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前移救助线索关口,形成“案管部门提醒、办案部门筛查、控申部门主办”的司法救助关口前移机制,转变办案理念,从“依法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转变,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发力,对排查符合救助的对象,下沉办案,上门联系当事人,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通过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移送救助线索等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凝心聚力为群众解难题、办难事,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信访积案的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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