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让人深恶痛绝,可有些人却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为诈骗犯提供银行卡转移赃款,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1、近日,长治武乡县公安局韩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史某使用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团伙洗钱转账,涉嫌“帮信”犯罪。
民警立即对史某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和非法牟利等证据进行全面收集固定。12月4日,民警驱车赶赴太原市,将史某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史某在今年11月份,通过网络认识张某后,在张某的一通忽悠之下,史某把名下的三张银行卡交于张某用于电信诈骗,从中牟取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12月4日,郑某某拿着一封感谢信交到了黎城县公安局东阳关派出所民警手中,激动地说:“为了帮我挽回损失,你们不辞辛苦,辗转千里又为我追回17000元,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事情还要从今年6月份说起,6月5日郑某某赶到东阳关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023年5月22日至6月2日期间,使用手机下载了某APP进行刷单,被骗6万余元。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认真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在账户流水中寻觅蛛丝马迹,成功锁定并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罗某,为其追回12000元经济损失。
随后,民警深挖案件线索,再次排查出一名涉诈嫌疑人王某。在确定王某活动轨迹后,民警火速前往江苏扬州进行蹲守抓捕,11月28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又为郑某某挽损5000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或通过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接收转移、隐匿财物,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