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12月29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与最高法、省检察院与省高院交流会商工作要求,就前期广泛调研、充分酝酿确定的8个会商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统一司法理念、强化协作配合、优化办案质效等达成共识。会上,双方签署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会商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尚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晓波指出,法检“两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承担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使命。此次会商会议标志着晋城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对于推进晋城法检工作良性互动、务实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共同推动全市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检察机关要讲政治,同向同心推动法治晋城建设,以会商会议为深化法检协调联动的新起点,认真解决工作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两院”经常性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共同当好新时代法治晋城建设的“答卷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抓落实,同题共答力促成果转化,根据会商会议纪要制定落实清单和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细化落实措施、跟进督促落实,确保会商成果高质效转化到位;要重合作,同频共振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两院”协作工作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和“669311”工作体系找准履职着力点,共促平安建设、共优营商环境、共推诉源治理。要立足“两院”会商平台,定期互相通报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情况,不断形成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徐尚勇指出,晋城市法检“两院”工作会商有利于更好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共同目标,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利于共同打造新时代法检良性互动的“晋城样本”。
全市两级法院要凝聚思想共识,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高站位构建法检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将“两院”交流会商会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共同扛起司法机关肩负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要增强履职合力,找准找实法检“两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在交流联系、协作配合、制约监督中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实现业务共进,高标准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巩固会商成果,常态化运行“两院”司法协作,把建立的机制执行好、突出的问题解决好、良性互动的关系保持好,更加自觉、主动、全面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高水平释放法治晋城建设的新效能。
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商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