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也有“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儿,这不,前脚刚出狱,后脚就伸出贼手,结果又被逮进去了!
案情回顾
1月23日晚,长治市潞城区一手机专卖店被盗,20余部手机和2台平板电脑不翼而飞。接到报案后,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展开侦破工作。

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后将店内摄像头损坏并刻意躲避路面监控逃离,而且十分猖狂,当夜还接连盗窃了一家体育用品店和一家小饭店。经过缜密的现场勘验,民警提取到一张未被烧尽的纸片,经辨认,系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证明。据此,民警很快确认某监狱当日释放的服刑人员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分析研判,民警认定赵某的逃窜方式极可能选择无需实名购票的交通工具,随即在相关区域进行布控和排查。案发48小时后,蹲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出狱当天即重操旧业,在潞州区及潞城区连续疯狂作案,实施了5起入室盗窃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说好的痛改前非呢?说好的重新做人呢?“no zuo no die”!真是可恨可恶又可悲,小编再次奉劝大家: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