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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伪造、变造驾驶证,这个“驾驶员”太不靠谱!
2024-03-1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是每年3月15日的关键词,相信不少小伙伴平时也看到过一些山寨货。维护合法权益,“打假”从不缺席!但“假”的不只有商品,和车辆有关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也是交警蜀黍的“打假”对象,日前,就发生了一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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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长治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一辆车牌为晋D7N***的白色小型轿车进入执勤民警视野,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崔某说话支支吾吾,神情慌张,面对民警的询问含糊其辞。民警对其随车证件进行查验时,发现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做工材质异常、多处防伪标识缺失,疑似假证。

  民警通过交管系统查询崔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驾驶人崔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核实其驾驶证件来源,崔某坦言自己已经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由于科目三屡考失利,为了出行方便,就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假的机动车驾驶证用来救急,当天才是第一次“持证上岗”,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最终,民警依法收缴崔某办理的假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崔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连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证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交警提醒:不要心存侥幸,切勿轻信他人花钱买回假证,结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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