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享受“分红”?轻松获利高额报酬?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千万不要轻信!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为坚决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长治武乡公安再次抓获一名“涉两卡”违法嫌疑人。

3月22日,丰州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孙某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涉嫌违法犯罪。获此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依法将孙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3月中旬孙某某在明知将银行卡转借他人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的情况下,依旧将其银行卡借给他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经询问,孙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武乡公安提示: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的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持头脑清醒,切勿因一时糊涂,贪图小利,而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