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时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然而不少农民朋友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将秸秆、杂草付之一炬,火借风势连成一片,外加风力,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日,太原娄烦公安查处三起野外使用明火案件。
案件一
2024年4月9日,马家庄派出所辖区村民张某某(男,67岁)在野外有树木的地里使用明火焚烧秸秆,被日常巡逻的民辅警发现,并及时将火情扑灭。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张某某对其在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件二
2024年4月8日,天池店派出所民辅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在辖区某村发现村民尤某某(男,66岁)在野外有树木的地里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后民警依法将尤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尤某某对其在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尤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件三
2024年4月8日,天池店派出所民辅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在辖区某村发现村民尤某某(男,59岁)在野外有树木的地里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后民警依法将尤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尤某某对其在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尤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提示: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天气干燥风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不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类似这样因不慎行为引发火灾的情况屡见不鲜,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同时,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务必提高防火意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