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4月11日凌晨,晋城沁水县公安巡警队员在开展街面巡防工作时发现路边的汽车的后视镜被张贴了“涉黄”小卡片。在凌晨3点左右,巡逻队员发现有一男子鬼鬼祟祟,不时在路边停车处徘徊不定,行迹十分可疑。巡警队员立即上前对该男子就行询问盘查,该男子吞吞吐吐、含糊其词,发现该男子身上装有“高端附近约X”字样的二维码的小卡片,有涉嫌张贴涉黄引流小卡片的嫌疑,遂带至龙港中心派出所进一步盘问。

经进一步询问,嫌疑人李某天供述其携带印有“高端附近约X”字样的二维码的小卡片并进行张贴,并供出其还有同伙朱某洋,民警迅速组织警力查获嫌疑人朱某洋,后在其驾驶的小车上查获热敏打印机一部,热敏标签纸一批。
经查,嫌疑人李某天、朱某洋均系河南某地人,2024年4月11日2时从河南郑州窜至沁水县龙港镇,使用随声携带的打印机、热敏纸,打印带有“高端附近约X”字样的二维码招嫖引流广告,乘夜深人少时在道路沿线及开放小区车辆后视镜张贴“涉黄小广告”,为网络诈骗活动进行引流。经询问,李某天、朱某洋二人分别对其张贴“涉黄”小广告为网络诈骗活动引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天、朱某洋的行为,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相关规定,沁水警方依法对该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并对二人持有的作案工具予以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