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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2起交通违法行为
2024-04-1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盲目自信,对生命安全置若罔闻,触碰法律和生命的底线。

  案例一

  4月8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其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4月9日21时40分,临汾市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其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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