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为深入推进“春季攻势”开展,太原娄烦县各派出所按照县局党委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对各类违规用火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近日,县局连续查处两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件,行政处罚2人。
盖家庄派出所
2024年4月16日,盖家庄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时,发现一农户院内浓烟滚滚,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联合在场人员将火扑灭。

经查明,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男,30岁,盖家庄人)使用电焊在一农户院内房顶处焊接支架时,因焊渣掉落在房屋下的草棚内,不慎将草棚内的玉米秸秆及草棚引燃引起火灾,造成草棚内的玉米秸秆及草棚全部烧毁。后民警依法将周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周某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静游派出所
经查明,2024年4月13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63岁,静游镇人)在收拾自己家旧院期间,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到地上,后烟头引燃杂草引起火灾,过火面积较大。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李某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普法一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春季天干物燥,且刮风天气频发,火灾风险显著增加。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类似这样因过失行为引发火灾的情况屡见不鲜,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同时,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务必提高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