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4月1日,苗某梅(女,75岁,史回镇王里堡村人)在野外点火,被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
案例2
4月6日,姜某风(女,史回镇杨家庄村人)在野外自家耕地点火,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3
4月7日,刘某俊(男,店上镇周武村人)在村外自家耕地焚烧玉米秸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3月19日,王某玲(女,黄牛蹄乡李庄村人)在自家耕地里违规用火,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5
4月12日,白某玉(男,潞城联通公司外包工)在野外工作时,抽烟引燃周边荒草,被依法做出罚款五百元。
案例6
4月7日,苗某保(男,店上镇宋村人)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7
3月22日,桑某庆(男,潞华办事处王山坪村人)在邻居家的窑洞房顶违规点火,现火已扑灭,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4月16日上午,张某旺(男,潞城区店上镇赤头村人),在明知严禁焚烧秸秆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被镇政府护林防火巡逻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将火情扑灭。4月19日,店上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