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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办案故事】以实际行动解决劳动者的烦“薪”事
2024-04-2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关于路某柱等1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第三检察部  程慧

  案件情况

  路某柱等十多名村民于2009年被原平顺县青羊镇路家口村村民委员会(现已合并至平顺县青羊镇车厢沟村)雇佣从事修路工作,工程结束后,村委向每位务工人员支付了部分工资,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结清工资款。在此后的14年期间,该村村民曾多次催要,但村委均以账上没有资金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调查核实。2023年3月底,路某柱等十多位村民到平顺县检察院来访,对其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支持起诉。平顺县检察院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从青羊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调取了原路家口村委的《科目余额表》,明确显示村委拖欠路某柱、郭某玉等八十余名村民修路、挖水管等工资几元至几千元金额不等的欠款,经与相关村民及村委进行全面核实,村委对欠薪之事予以认可,从而确定村委长期拖欠该村村民工资款的事实。在调查中,平顺县检察院还了解到由于村委拖欠村民工资长达十多年,甚至已有多名村民死亡,但欠款仍长期挂账迟迟未能付清,该村村民多次向村委索要,但村委均以账上缺乏资金为由拒绝支付,多名村民对此反映强烈,要求尽快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工资。

  支持起诉。经调查核实,平顺县检察院认为路某柱等多名村民被拖欠工资14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村委应当足额支付拖欠工资。考虑到80多名村民中大多数人仅为几元、几十元的小额欠款,经过与村民充分沟通,决定对被拖欠工资为500元以上的19人进行支持起诉,对其余村民通过调解方式帮助其索要欠款。该案起诉后,经检察院与法院共同调解,路某柱等19人与平顺县青羊镇车厢沟村村民委员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村委承诺2023年9月13日前付清路某柱等19人的工资款,并于2023年年底付清其余村民的工资及欠款。经跟踪回访,车厢沟村村委在规定期限内已将所欠工资款全部足额支付。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能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本案中,村委长期以挂账方式拖欠多名村民工资款长达十多年时间,严重损害了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极易引发信访风险。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如我在诉”确保支持起诉的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步注重跟踪监督,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强化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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