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检察 > 正文
检察官上讲台系列活动(十)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的体会
2024-05-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5月6日,长治潞城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冯士杰就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交流办案心得。

  微信截图_20240506181309.png  

一是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全面细致审查、判断证据,坚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二是要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对因婚恋、家庭、邻里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