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王旭亮)外逃不是出路,自首才是归期。5月6日,临汾霍州市公安局退沙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外省上网逃犯主动投案自首,为“春雷行动”再添战果。

5月6日,退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张某(男,现年39岁,霍州市人)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罪被山东省莒县警方上网追逃。得知该线索后,民警立即上门通过张某亲属开展劝投工作,通过对其家属耐心诚恳地讲解法律知识和政策,讲明利害关系,在高压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张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终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移交山东警方。
警方提示: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追逃攻坚,无所遁形。霍州公安奉劝涉案在逃人员,切勿心存侥幸,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