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20周年。为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大家懂法、知法、用法,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各级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客运站等地开展了以“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为主题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临汾市浮山县交警大队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春耕农忙时节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9日,临汾公安交警浮山县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辅警走进辖区农村,开展“美丽乡村行”暨《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性,并通过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讲解了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及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农民朋友认识到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严重后果,从交通事故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号召大家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临汾市霍州交警大队
2024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20周年,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临汾公安交警霍州交警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多个社区,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向社区人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页,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意义和当前辖区内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安全隐患。并以“身边的事故警醒身边人”的方式,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了交通违法带给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牢记“安全”二字,自觉抵制各种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切实做到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乘坐车辆时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酒驾、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三轮车不违法载人,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市大宁县交警大队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20周年,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文明交通理念,临汾公安交警大宁县交警大队走进县客运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剖析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宣传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的危害以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出行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带头者、践行者、传播者,共同创建法治、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市安泽县交警大队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9日,临汾公安交警安泽县交警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多个学校,组织开展“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交通安全活动课上,民辅警围绕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结合放学后学生们在马路上追逐打闹等交通陋习,重点向同学们讲解了安全出行常识及注意事项,教育引导学生们如何正确识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乘车、安全行走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让学生们知晓参与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警示同学们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市吉县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管控,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临汾公安交警吉县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辖区客运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及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及警示教育活动。图片
检查中,民辅警仔细查看了企业的车辆安全管理台账,重点检查了车辆安全带、灭火器、车辆轮胎、制动系统以及GPS动态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并提醒驾驶员拒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驾驶人必须把交通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督促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和引导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树立遵章守法的驾驶观念,进一步增强行车安全意识,从源头上筑牢企业交通事故预防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