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共建 > 检察 > 正文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对永济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2024-05-1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推进巡回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5月15日,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霍晓燕任组长,两级院共16名干警组成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在永济监狱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对永济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山西省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勇强,永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赵刚廷及永济监狱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微信截图_20240516173231.png

  会上,霍晓燕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巡回检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检察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重要体现。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要敢于实践,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回检察,突出工作重点。巡回检察组在开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监狱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察,同时要突出重点,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罪犯要进行深入检察,真找问题,找真问题。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升巡回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巡回检察组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监狱方面的沟通协调,注意讲究巡回检察方式方法。检察机关与刑罚执行机关要在各自工作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协作和配合。

  四是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巡回检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廉洁从检有关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形象。

  会上,临汾市人民检察院驻曲沃监狱检察室主任、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程振纲宣读了《关于对永济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的实施方案》,对此次监狱巡回检察的时间安排、检察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山西省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勇强,永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赵刚廷先后作表态发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