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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优秀案(事)例评审会
2024-05-1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5月16日上午,晋城市检察院举办晋城市检察机关“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优秀案(事)例评审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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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全市两级院的17名检察人员紧紧围绕主题深入讲述了践行“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工作要求的具体案(事)例。参评案(事)例类型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各个业务环节,充分展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的工作成果。

  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代表受邀担任本次评审会评委,并对选手的综合表现进行了点评。

  吴杨泽——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本次活动展示的17个案(事)例质量很高,充分展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工作成果。”

  汤德意——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

  “晋城检察干警依法依规、用心用情,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樊晋芳——市人大代表、凤鸣中学副校长

  “这次评审会彰显了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守护民生民利的为民情怀,赛出了晋城检察的责任和担当。”

  程晋新——市人大代表、城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教工委主任

  “晋城市检察机关认真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沈海斌——市政协委员、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疗科主任

  “检察机关不止于依法办案,还能动履职帮助涉案当事人走出困境、渡过难关,充分彰显了检察担当。”

  张红红——《山西法治报》编辑

  “我看到了晋城市检察人的专业精神和检察智慧,他们真正把‘检察为民’落实在了行动上。”

  田青——市融媒体中心政法新闻部主编

  “本次活动全面展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的具体做法,我为检察人‘点赞’!”

  李晓波指出,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就是要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各个办案环节,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维,密切关注当事人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树牢“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不懈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晓波强调,开展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是落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要求。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重点工作、推进检察环节矛盾源头预防,突出精准施策、推动涉检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依法能动履职,助推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李晓波强调,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对于高质效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抓好《晋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工作办法(试行)》落实,加强对优秀案(事)例的学习和推广,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更高效化解,推动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评选出8个检察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优秀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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