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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尖草坪区首例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结!
2024-05-2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开采,非法采矿不仅会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的损失,还会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非法采矿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太原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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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太原市某单位签订合同,租赁柏板乡某村村北的废弃采石场。2021年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冯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40000元。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晋非破采矿认字【2023】37号”《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意见书》,认定上述非法开采破坏石灰岩矿资源总价值为人民币171588.42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缴纳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人民币85794.21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冯某缴纳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人民币85794.21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

  审理过程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冯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且为共同犯罪。综合被告人李某某、冯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是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件环境资源类案件,该案的及时审结,体现出该院向案件审理专业化迈出的坚实步伐。下一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发力,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为全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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