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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小器材大民生 公益诉讼守护“家门口”的健身安全
2024-06-1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家门口公共健身器材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健身选择,丰富了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与此同时,公共场所健身器材安全也时刻牵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市文明形象,亟待高度重视。晋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民生保障履职担当,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县域内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管理维护。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健身安全,先后深入县城和部分乡镇的公园、广场等地,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详细排查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是否存在“带病上岗”的情况。经过排查龙港镇、胡底乡及张村乡3个乡镇的8个村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发现存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严重破损锈蚀、配件缺失等情况,影响设施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是便利群众健身活动的重要设施,由于常年暴露在外、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不仅给群众健身带来不便,还存在安全隐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推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问题,6月6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行政单位召开磋商会,建议其依法履行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监管职责,对全县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协调社区、村委、器材供应商等合力解决器材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大居民健身安全。会上,行政机关表示将立即开展公共健身器材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督促各管养单位整改维护,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小器材承载大民生。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身边事”“眼前事”。下一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健身器材优化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杜绝公共健身器材处于监管失管真空地带,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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