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2024年是《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施行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6月24日上午,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潞城区史回乡黄漳村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季亚南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重点内容等相关知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突出亮点,并结合典型案例予以宣讲,通过向群众一对一释法答疑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做斗争,进一步凝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全面了解该法的意义与规定,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深入乡村、深入群众。下一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为建设平安潞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