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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闫红花一行莅临武乡县院调研指导
2024-07-0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7月2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闫红花一行莅临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普通犯罪检察案件交流研讨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晋朝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全体检察官、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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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该院办理的三起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为切入点,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闫红花副检察长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检察办案要认真贯彻“三个善于”,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发挥办案主观能动性,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扎实做好讲政治与讲法治、治罪与治理、依法开展监督与勇于接受监督的有机结合,切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二要全面审查证据,提升审查能力。强化指导性案例学习,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注意客观性证据收集和运用,增强证据调查的亲历性,充分发挥引导侦查作用,有效引导侦查机关的取证工作,严把案件办理质效关,不断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方面的工作能力。三要守牢司法为民,做到法理情统一。司法办案过程中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及时准确把握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要求,坚持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标,做好民生实事,办好身边群众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最后,韩晋朝检察长作表态发言,感谢市院领导对该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今后工作中:一要以个案反向审视切入,检视自身不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标准,抓实反向审视结果运用,持续深化多部门协作,规范执法司法全流程,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二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崇尚法治精神。深入理解法律背后的基本价值,自觉把法治精神融入具体办案中,积极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着力降低羁押率、上诉率、信访率,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三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践行为民理念。全面贯彻“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对案件的持续跟踪监督,以可感可触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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