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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警方通告!赵某某、郭某某已被刑拘!
2024-07-0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近期,山西灵石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山西海博普惠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石油壹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全面查清案件犯罪事实,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山西海博普惠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在经销“石油壹号”相关产品过程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我局已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实际控制人)、郭某某(营业部经理)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请相关投资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于投资的银行卡、投资合同、银行交易记录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专案组(政法大楼公安局经侦大队303办公室)登记报案,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已报案的个人无需再次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

  三、山西海博普惠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团队经理等工作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到我局专案组(政法大楼公安局经侦大队303办公室)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本人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内获取的工资、分红、返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四、所有涉案人员,凡在通告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的,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犯罪处理;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配合调查、退缴非法所得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告广大投资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民警:罗警官田警官

  联系电话:0354-7624922

  灵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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