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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代价翻倍
2024-07-0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蜀黍反复强调,但总有那么几个司机不长记性,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结果涉嫌“二次酒驾”。

  案例曝光

  7月5日,张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长治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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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21时许,洪水中队民警在洪水村槐安街口路段开展夏季交通违法夜查酒醉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身上散发出阵阵的酒味,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曾在2021年4月30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城镇中队民警查获。此次,张某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二次酒驾”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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