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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县法院:用心奏响为民之歌
2024-07-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挥洒汗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近日,晋城沁水县法院官微开辟“凡人小事”专栏,旨在推介一批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平凡英雄,展播他们“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解决群众“难事”的“凡人小事”,激励全院干警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沁水县法院“凡人小事”演讲比赛中,第一党支部干警王璞讲述的《用心奏响为民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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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法院执行局的这些年,我从初学者逐渐成长为一个各项业务都比较熟练的书记员。工作之初当看见被执行人百般耍赖,采取各种手段和话术规避法律执行时,我常常体会到自己业务知识的不足;当我面对申请执行人的不理解或者是责问时,我有时会感到手足无措;当与执行干警一起去强制执行案件时,我也能体会到执行干警的辛劳与疲惫。

  如果你是一名乘务员,当你微笑着为乘客服务时,你可能会看到笑脸;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当你把一个危重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时,你可能得到鲜花和锦旗;如果你是一名武警战士,当你在灾难面前积极地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时,你可能会得到掌声。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执行干警,当你向当事人强制执行案件时,你可能会失望,因为往往你得到的不是笑脸、鲜花和掌声,而是责备、抗拒以及一切规避手段。即使这样,执行干警依然在努力,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笑脸、鲜花、掌声,而是为了心中的那份热爱,那份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执着。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们身上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我们只有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对建设法治中国充满信心和决心,才能对得起身穿的这身制服和佩戴着的神圣法徽,才能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有很多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我们树立了榜样。邹碧华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不管身处何种逆境,不管碰到何种困难,他都甘当“燃灯者”,照亮每个人,在生命的最后仍坚持与心中的法治理想同行。还有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鲍卫忠法官,他24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一线,把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了极致,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精神风貌,用爱岗敬业的行动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的壮丽篇章。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给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沁水法院执行局也有一位我的榜样,他工作认真严谨,对待当事人耐心细致,讲究工作方法,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就是执行局干警尚于磊。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曾经有6起涉村委案件,此类案件往往关乎村集体利益,案件标的较大,矛盾突出,执行和解工作难度巨大。当时作为被执行人的某村委银行账户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全部案款,仅有的存款还属于“专项资金”无法扣划。尚于磊基于大局意识的考虑,为了在不影响村委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全力兑现申请人的利益,逐一与各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运用“树理调解法”化解矛盾,不断制定新的还款方案以达到微妙的平衡点。

  最后,在不厌其烦地讨论交流下,这历时2个月的涉村委执行案在尚于磊及其团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均达成和解,并最终均得以执行完毕。尚于磊团队的处理方法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照顾到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情怀和为民的法治温暖。

  这起案件只是尚于磊办理的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基层法院有非常多类似的“小案”,但是“小案”不能小办,能够在平凡的工作中,办好一桩桩“小案”,为当事人解决“小问题”、化解“小矛盾”,也算大作为。

  一个个步履不停的脚印,一次次不辞辛苦的跋涉,一张张执行到位的收据,见证着沁水法院执行局攻坚执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彰显着“让执行难在沁水不再难”的信心和担当;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承诺:他们在一个个平凡岗位上诉说着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故事与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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