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为持续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吕梁临县公安局积极作为,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危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7月17日,临县公安局雷家碛派出所破获一起卖淫嫖娼案,行政拘留4人。
警方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