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郎艳 赵文俊)近日,吕梁离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中阳县人民法院交叉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郝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双方长达11年的矛盾纠纷在历经一审、二审诉讼程序后,依法判决,王某某退还郝某某款项64万余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在中阳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矛盾尖锐又旷日持久,继续执行难度较大,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权威,于是中阳县人民法院借全市法院全面深入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时机,在该案符合交叉执行条件下,上报吕梁中院请求对该案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最终,吕梁中院作出裁定:指定由离石区人民法院执行本案。
离石区法院于7月2日立案执行,与中阳法院就执行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对中阳法院执行局已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继续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该案由离石法院继续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7月14日,执行干警再次电话约谈被执行人,向其表明离石法院本次交叉执行的决心和信心,依法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并通过引证离石法院近年来打击“老赖”的强大执行力度说明我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穷尽所有执行手段,绝不姑息。
在离石法院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语重心长的劝解中,被执行人终于动摇,决心来法院了解此案。
7月15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一大早从外地赶来离石法院,执行干警即刻组织协商,全力进行调解,双方同意以55万元一次性了结该案,被执行人当天一次性将款项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这是离石法院和中阳法院首次交叉执行并一次性执结的鲜活案例,是兄弟法院运用异地执行优势,打破执行僵局,有效避免地域性、社会性复杂因素对案件执行的影响的生动实践,也是兄弟法院勇挑重担,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担当。
自最高法作出交叉执行工作部署以来,离石法院将交叉执行工作置于服务中心大局的高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党组书记、院长履行交叉执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于交叉执行全过程各环节,运用“推磨式”分层交叉执行方法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难案和长期未结的历史积案,实行内部交叉执行、指定执行和法院交互执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倒逼规范执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离石法院将继续完善交叉执行规章制度,巩固交叉执行实践成果,延伸交叉执行规范链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推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什么是交叉执行?
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依法探索出的新方法。新时代的交叉执行,包括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多种方式。交叉执行不仅打破地域限制,也能打破执行案件僵局,既集中了优势资源,又加大了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