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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潞城交警2小时内查获5起, 别再心存侥幸了!
2024-08-0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长治潞城交警以最严态势,集中警力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7日早上,潞城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多处重点道路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两个小时内连续查处酒驾4起,醉驾1起。

  案例一

  6时50分,李某饮酒后驾驶晋D****2号小轿车在王曲电厂十字路段被微子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李某的测试结果为2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被查获后,李某表示自己心存侥幸,想着早上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便开车上了路,结果没走多远便被查获。

  案例二

  7时03分,任某驾驶晋D****8号小轿车行驶至王曲电厂十字路段被微子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任某的测试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驾。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目前,涉嫌醉驾驾驶人的抽血结果正在进一步检测中,一旦确认醉驾违法行为,他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结果,驾驶员任某一脸后悔。他称,当晚与朋友饮酒至深夜,早上仍有不适,但仍心怀侥幸驾车,被执勤民辅警查获。

  案例三

  7时40分,潞河中队民警在石侯线3公里处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拦截一辆晋D****2小轿车,并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民警已对王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面对结果,王某也承认自己是心存侥幸。

  案例四

  6时10分,宋某某饮酒后驾驶晋D****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王曲电厂十字路段被微子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宋某某的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民警已对宋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7时10分,王某饮酒后驾驶晋D****0号小轿车在王曲电厂十字路段被微子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王某的测试结果为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对王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目前,5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危害

  0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04、心理状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05、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醉驾行为,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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