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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霍州:上门听取意见,助力被害企业“治标又治本”
2024-08-2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既帮助我们挽回损失,还为我们提供精准优质的检察服务……”

  近日,临汾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过程中,为被害企业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黎霍高速项目部挽回经济损失34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检察干警上门听取被害企业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并就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同时结合常态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打好“安全生产预防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下一步,霍州市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同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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